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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出台《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 更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 临沂司法|0 2022-08-31 16:44:26

近日,临沂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印发临沂市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印发了《临沂市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临沂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办法》《临沂市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等三项制度,从行政复议简案速决、定期主动回访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及为申请人或第三人是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等方面明确导向和要求,指导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履行好行政复议职责,更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就如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提高化解行政争议效率,《临沂市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从目的、定义、适用范围、原则、人员队伍、审前甄别、审前准备、案件审理、办理方式、办案量计算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等7类案件作为适用速决程序的范围,将通知期限、答复期限、审理期限等时限缩短为不超过原来的50%,并根据全市行政复议机构案多人少的现状,实行“全员办案、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一口对外”的运作模式,全面提高化解行政争议效率。

为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保障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全面及时履行,依法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和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临沂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办法》对回访目的、定义、范围、原则、时限、开展方式、回访内容、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将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纳入或参照纳入监督回访范围,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立足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临沂市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从范围及原则,绿色通道、专家协审等具体措施以及制发意见书、网上公开等监督检查措施方面对企业申请、参加行政复议作出了更为便捷、有利的规定,突出加强了对涉企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监督。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将围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繁简分流、监督回访和涉企行政复议规则等机制,在市县两级复议委员会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临沂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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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23: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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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印发临沂市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印发了《临沂市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临沂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办法》《临沂市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等三项制度,从行政复议简案速决、定期主动回访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及为申请人或第三人是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等方面明确导向和要求,指导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履行好行政复议职责,更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就如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提高化解行政争议效率,《临沂市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从目的、定义、适用范围、原则、人员队伍、审前甄别、审前准备、案件审理、办理方式、办案量计算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等7类案件作为适用速决程序的范围,将通知期限、答复期限、审理期限等时限缩短为不超过原来的50%,并根据全市行政复议机构案多人少的现状,实行“全员办案、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一口对外”的运作模式,全面提高化解行政争议效率。

为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保障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全面及时履行,依法维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和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临沂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办法》对回访目的、定义、范围、原则、时限、开展方式、回访内容、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将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纳入或参照纳入监督回访范围,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立足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临沂市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从范围及原则,绿色通道、专家协审等具体措施以及制发意见书、网上公开等监督检查措施方面对企业申请、参加行政复议作出了更为便捷、有利的规定,突出加强了对涉企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监督。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将围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繁简分流、监督回访和涉企行政复议规则等机制,在市县两级复议委员会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标签: 完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 临沂市委依法治市办 如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关于印发临沂市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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